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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建设绿色生态惠州打造生态市

Eedu.org.cn 作者:李郁英 陈小平 …    资讯来源:惠州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1-13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象头山风光。  资料图片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象头山风光。  资料图片
 
  良好的绿色生态环境是惠州的一张亮丽名片,“绿色明珠、宜居典范”是惠州的生动写照。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在推进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大力推进现代林业发展,从1988年设地级市至2008年,全市林地面积从553.6万亩增加到961万亩,活立木蓄积量从1261万立方米增加到231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从35.9%上升到59.2%。林业事业的蓬勃发展,有力助推我市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鲜活注脚。

  林业生态工程实施

  3年投入4.93亿元建设绿色生态惠州

  走马惠州大地,举目皆是绿意盎然:城市公园绿地、村庄风景林、森林公园、滨江湿地、沿海防护林……城乡遍布绿树令人赏心悦目。这得益于多年来我市大力开展绿化造林工作,将绿色生态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来抓,着力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宜居宜业绿色家园。

  我市坚持推行以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为主体,义务植树、社会造林并举的国土绿化模式,带动了全市造林绿化。1985年,惠阳地委、行署作出的“十年绿化惠州”重大决策掀起了植树造林高潮,累计投入资金3.8亿元,造林210万亩,1993年全面完成任务,提前两年实现绿化达标。1998年,全市开展林业二次创业,进一步改善我市投资环境。2001年开始进行了一场为期3年的消灭宜林荒山及改造树种的攻坚战,全市上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不断扩大植被面积,增加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期间消灭宜林荒山102.4万亩。

  2005年,市委、市政府作出建设绿色生态惠州重大战略决策,3年投入资金4.93亿元,完成造林49.69万亩。3年来,市区三环路绿化任务全面完成,完成连接市区周边9条出口道路两旁的山地绿化任务,造林7.14万亩。全市“九线外”造林46.06万亩,超额完成任务。惠东县、大亚湾区种植沿海防护林3.46万亩,种植红树林2600亩。绿色生态惠州战略的实施让惠州的水更清、山更绿、天更蓝、空气更清新,人民生活环境更加美化,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加强化。

  今年,市委、市政府又作出建设林业生态市的决策,决定从2009年起,再投3个亿,全力推进“八三三”重点生态工程,进一步改善林业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

  林业产业发展

  森林生态旅游业成为我市经济新的增长点

  森林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也是带动山区农民致富、拉动地方经济增长的宝贵资源。2008年我市林业产业总产值达48.6亿元。

  迅速发展的林业产业促进了农民增收。目前全市已建成商品林基地188.4万亩,其中速生丰产林79万亩,工业原料林70万亩,经济林35万亩,竹林38.4万亩。年产商品木材16万立方米、竹材100多万根、森林食品200多万吨。按森林分类经营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市划定国家、省、市级生态公益林435.6万亩,并按规定给予补偿。国家、省、市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的建立,直接惠及林区千家万户。

  森林生态旅游业已成为我市著名旅游品牌之一,绿色“天然氧吧”吸引了越来越多游人。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把森林生态旅游业作为惠州林业的主导产业来抓,成功打造了南昆山、罗浮山等一批森林生态旅游品牌,全市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呈现出“强势推进、加快发展”的良好势头。2008年全市森林生态旅游总收入达到3.18亿元,接待游客150万人次,森林生态旅游业已成为我市经济新的增长点,并在行业内外和周边地区产生了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生态文化建设

  35个森林公园为市民提供休闲好去处

  经过多年的保护建设,我市已初步形成了保护类型比较齐全、布局比较合理、生态效益比较凸显的自然保护区体系,很好地保护了我市的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

  我市在具有自然生态系统代表性、典型性、未受破坏的地区,抢救性地建立了一批自然保护区,至2008年底,全市森林湿地和野生动物植物保护区总数达到26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4个、市级7个、县级14个,面积达132万亩,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7.9%,数量和面积分别比1988年增加了8倍和6倍,迈进全省先进行列。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亲近自然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森林公园建设力度,至2008年底,全市森林公园总数达到35个,面积达到70.23万亩,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4.2%,为市民和游人提供了休闲好去处。

  与此同时,市、县(区)林业部门充分抓住植树节、爱鸟周、世界湿地日、野生动物宣传月、森林防火期等时机,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载体的作用,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绿化意识、生态意识,生态文明观念渐渐深入人心。

  林权制度改革

  博罗试点工作综评优秀,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2008年初,博罗县被确定为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至2009年初结束,并通过了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检查验收,综合评价为优秀。

  林权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推动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战略决策。按照中央、省有关工作部署,我市积极稳妥地推进林改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中,紧紧抓住明晰产权这一核心,重点完善家庭承包经营,严格按照“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维护稳定、有利发展”的原则,对各种不规范的合同进行重新协商、重新签订,对各种涉林矛盾纠纷及时调解。尤其是对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相符的合同,经过大量的调解协商工作,重新勘界划定面积,调整租金,规范完善承包合同,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目前,博罗共核发集体林地所有权林权证3249宗地,涉及180.8万亩,占集体林地面积的96.7%;核发集体林地使用权林权证2263宗地,涉及174.4万亩,占集体林地面积的93.3%。全县183个村、1545个村民小组基本完成明晰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工作,完成比例为98.5%。林权改革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真正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试点工作的顺利完成为我市全面铺开林权改革工作提供了经验。

  本报记者李郁英 通讯员陈小平 周少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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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林业建设荣誉

  2000年,我市荣获“全国造林绿化十佳城市”称号;2001年,市政府荣获“全国绿化先进集体”称号;2004年,市政府荣获“全省林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4年至2008年,惠城区、龙门县、博罗县、惠阳区和惠东县(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列入省政府创建林业县范围)先后被省政府授予省林业生态县(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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