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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昆气候大会通过两项与林业相关的重要决议

Eedu.org.cn 作者:王春峰    资讯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2-15
      本报讯 经过紧张谈判, 11月29日-12月10日在墨西哥坎昆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6次缔约方大会,在预定结束会期被延迟到12月11日凌晨时,终于通过了涵盖公约长期合作行动和《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谈判主要议题在内的一揽子决议。其中,“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森林退化排放和森林保护、可持续经营、提高森林碳储量的激励机制和政策措施”以及“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议题分别通过了两项重要决议,凝聚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充分发挥林业在减缓全球气候变暖中独特作用上的共识,标志着林业议题谈判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根据这次会议关于“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森林退化排放和森林保护、可持续经营、提高森林碳储量的激励机制和政策措施”议题的决议,发达国家要通过多边和双边渠道,积极为发展中国家开展实施减少森林排放及保护和增加森林碳储量的行动提供资金、技术支持,在获得资金和技术支持后,发展中国家要根据国情和能力,制定国家战略或行动计划,在国家或次国家层面上,针对核算减少森林排放及保护和增加森林碳储量行动效果,确定参考水平(即基准线),建立森林碳监测体系,积极开展减少因毁林、森林退化引起的碳排放,以及保护和增加森林碳储量的行动。通过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努力,扭转全球森林面积减少趋势,进一步增加全球森林面积,实现气候公约确立的稳定大气温室气体浓度,遏制全球气候变暖的目标。

       根据这次会议关于“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议题的决议,发达国家要在2011年2月28日前,向公约秘书处提交其核算森林管理活动碳汇和碳排放的“参考水平数值”,以及获得这一“参考水平数值”所依据的数据和方法等相关信息;在此基础上,要启动对发达国家提交的“参考水平数值”进行审评的一系列程序和行动,以确保发达国家提较的“参考水平数值”真实、可信。同时,此次会议关于“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的决议还进一步确认了第二承诺期内发达国家核算林业、农业相关活动碳汇或碳排放的基本原则和依据。这项决议为预期在2011年底于南非召开的气候公约第17次缔约方大会期间,完成该议题所涉各项技术规则谈判并最终达成一致迈出了极为重要的一步。

       根据这次会议就林业议题所做的决议,各方还将就发展中国家实施减少森林排放和保护、增加森林碳储量行动相关的模式、程序等具体要求,以及发达国家核算林业、农业相关活动碳汇或碳排放涉及的具体技术细节进行进一步谈判。(王春峰)

       新闻背景

       由于以发展中国家为主的毁林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球总排放量的20%左右,减少由毁林导致的排放成为当前和未来减缓全球气候变暖的重要措施。2005年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的气候公约第十一次缔约方大会上,各方采纳了由巴布亚新几内亚和哥斯达黎加提出的将“减少毁林排放:激励行动的方法”纳入谈判议题的建议,后被纳入2007年通过的巴厘岛路线图谈判。经过5年艰苦谈判,“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森林退化排放和森林保护、可持续经营、提高森林碳储量的激励机制和政策措施”议题终于在这次会议上作为公约长期合作行动的组成部分,并以缔约方大会决议形式通过,表明发展中国家全面实施减少森林排放和保护、增加森林碳汇的行动将正式启动。

       “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议题是针对《京都议定书》涉及的发达国家在2012年后的第二承诺期内,如何利用本国森林以及发展中国家森林帮助其完成第二承诺期的减排任务而设立的谈判议题,谈判主要涉及哪些林业、农业相关活动可为发达国家实现其第二承诺期减排任务服务,对这些活动产生的碳汇或碳排放如何进行核算等技术问题。自2008年初由发达国家提出以来,该议题一直是《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谈判中涉及的一个重点和难点。经过多次谈判,目前各方趋于同意将造林、再造林、毁林、森林管理、农田管理、草地管理、湿地管理活动以及采伐木质林产品纳入碳汇和碳排放核算,并同意通过建立一个参照系,来核算确定第二承诺期内发达国家通过森林管理活动产生的碳汇来抵消其同期工业、能源活动排放的实际数量。同时,要考虑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导致的森林火灾、病虫害等对森林管理活动碳汇或碳排放核算结果的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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