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补偿该怎么补?
人大代表谈生态
全国人大代表黄美缘呼吁
实现生态补偿的公平合理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厦门市政府侨办主任黄美缘认为,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究其原因,主要是生态补偿制度不统一、不健全,导致我国有关生态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保护工作不平衡等。
具体表现为:一是我国生态补偿制度的分散建立,缺乏统一性;二是我国生态补偿制度的实践不协调,缺乏可持续性;三是我国生态补偿制度的内容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实施效果不明显,法律制度的权威也受到影响。
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体系,是维护社会公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建设和谐社会意义重大。通过生态补偿立法,将生态补偿提到法律制度实施的高度,是生态补偿公平、合理、有效的根本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刘礼祖建议
完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林业厅厅长刘礼祖建议,从2011年起,逐年提高中央财政对重点公益林的补偿标准,建立补偿资金多渠道筹集机制。
刘礼祖代表介绍,目前,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存在标准偏低、补偿渠道单一等问题,没有真实体现“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不利于预防生态破坏。
对于毁坏森林资源、影响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的建设项目,应由建设者向受损者、受害者进行补偿,体现生态补偿的针对性;允许生态公益林入股分成,在不破坏公益林的前提下,探索以森林生态效益入股参与经营性收入分成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陈秋华提出
设立专项资金保障补偿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厅长陈秋华表示,国家对公益林的补偿仅为每亩每年10元,标准仍然太低。陈秋华代表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生态补偿条例,建立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生态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设立国家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按照生态补偿的原则,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均衡性转移支付。
全国人大代表毛小平建议
改善生态要注重生态修复
全国人大代表、无锡市市长毛小平表示,要使环境更好改善的就要做生态修复。过去我们对环境造成了很大的破坏,不能现在指望它慢慢地就会自然好转,我们要投入相应的一批资金做生态修复。
居民搬迁后我们要把绿地和湿地做出来。我们的湿地有时间你可以去看一看,这个湿地都是从沿湖到城市一大片做过去的,非常的壮观,这个湿地就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这实际上就是生态修复工程。你可能投几十亿元,做起来不过几十万平方米。我们沿湖林可能就几十公里、100多公里连成片,这也要作为生态修复工程来做。
产业结构布局和调整、居民集中污水处理,以及大规模的生态修复工程的投入和投资。做到这3条,我相信无锡离宜居城市就不远了。
全国人大代表张秀隆提出
加大帮扶促农民脱贫致富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委书记张秀隆建议,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生态保护区的群众加大帮扶力度,促进他们脱贫致富。
张秀隆代表举例,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地处广西中部偏东的大瑶山区,是广西最大的水源林保护区和保留完整的天然林区,森林覆盖率高达82%,境内主要河流25条,是珠江流域重要的水源地。为保护当地的生态,从2008年起,广西来宾市对金秀县实施了差别考核,促使当地专心保护生态,发展与生态保护有关的产业。
张秀隆代表说,当地群众保护生态使下游群众受益,应该有一种机制让上游群众在生态保护中获益,以增加他们保护生态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ahao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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